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对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护对象,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