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按有关规定对在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支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规定专项拨付。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