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捐赠、资助本市科技事业发展。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以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引进境内外资金,用于科学技术投入。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