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的规定第八条已废止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