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的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计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的本行政区域计划变动,由本级人民政府调整执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中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