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采伐与木材运输第四十二条已修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查验木材运输证。无证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及限制运输的林副产品,并向当事人出具暂扣证明。运输木材的车辆经过木材检查站时,应当主动停车接受检查,不得强行通过。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