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采伐与木材运输第三十八条已修改领取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采伐林木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