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国家下达的年度采伐计划,委托具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应当按技术规程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