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轨道交通遵循优先发展、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开发、规范运营、安全便捷的原则。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