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资产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交易、技术鉴定以及法律服务等业务。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