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管辖第十六条已废止除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抽查审核的外,已进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的企业,当年一般不再安排其他审计事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