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矿山设计、建设、开采和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矿山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矿山企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