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矿山建设和生产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已废止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矿长(经理)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