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会同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信息化发展要求及其职责权限,制定本省信息化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