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二章 协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三条已修改行业协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