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三十六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