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五条已修改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乡建设和改造,应当按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