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集中供热、用热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集中供热是指由一个或者多个热源通过供热管网向热用户供热的方式。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