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技术进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进步,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管理方法进行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以及服务方式创新等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