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出版发行科普类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与研究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科普经费可以计入研究开发经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