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能第十三条已修改设区的市的市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应当制定热力规划,逐步淘汰单体锅炉,推广集中供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