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造成环境污染的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重点旅游集镇、旅游景区(景点)禁止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地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实行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