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五章 捐献保障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捐献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排序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