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未按采集证的规定采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采集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