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