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优先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