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管理第九条已废止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创新税源管理方式,根据税源结构和分布状况,实行分级、分类、分项管理,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