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第四章 税收服务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务公开制度,公开征收依据、减免税政策、办税程序以及服务规范等事项,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