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金融、邮政网络,简化申报征收程序,降低税收征收和缴纳成本。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