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四章 被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有效被监督主体认为财政监督人员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财政监督人员回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