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测绘条例/第二章 基础测绘、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九条已修改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