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24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测绘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