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测绘成果实行目录和副本汇交制度。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全省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测绘成果共享。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