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族文化专项经费,帮助少数民族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建设基层文化、艺术、体育设施,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