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等内容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重特大事故预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