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烟花爆竹的销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行专柜销售、专人管理;

(三)具备必要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

(四)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购销管理制度、保管制度;

(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六)企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