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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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

第三十二条

有效

确认见义勇为、鉴定行为人的劳动能力以及颁发证书、出具鉴定意见,不得向申请人、举荐人、行为人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费用由见义勇为基金承担。

经 费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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