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三章 预防第三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主要街道、集市、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提供救助机构的地点、电话,以及未成年人维权服务电话、报警电话等信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