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