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继续教育的师资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坚持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