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缓释肥料新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降低氨排放量。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