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企业应当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采用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发布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名录。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