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库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水库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自管水库由其主管单位安排相应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经费。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