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库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水库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自管水库由其主管单位安排相应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经费。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