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库风景区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水库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和保护制度。水库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卫生、消防、救护等安全保障设施,保障游览安全和水库安全运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库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水、土、生物以及人文资源的保护工作,对宜林、宜草区域按照有关生态和美化等要求修复植被、处理垃圾和污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