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库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水库在死水位以上汛期限制水位以下运行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当保证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养殖经营单位应当配合水库管理单位正常调水。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时,除居民生活用水外,不得向库外调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