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相应职责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