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有效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职工方协商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