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