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和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