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市场开拓与社会服务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改造、整合企业物流资源,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立区域性商品交易中心和行业性产品购销中心,为中小企业的产品交易提供服务。中小物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